10月19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告,将于2020年10月21日起开展西青区南岸家园和大寺新家园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佳和康、荣、贤、惠、兰庭及亲和泽、润园)资格受理。
同时,启动大寺新家园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网上登记工作。月租金标准16-18元/建筑平方米不等,有需要的家庭赶快准备材料登记了!
公租房项目基本情况
已配租项目
佳和康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赤龙南街津港公路与民盛路交口。
佳和荣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赤龙南街津港公路与民盛路交口。
佳和贤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赤龙南街储珍道21号。
佳和惠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赤龙南街民润道5号。
佳和兰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解放南路延长线,津港公路以东。
亲和泽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解放南路延长线,津港公路以东。
亲和润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解放南路延长线,津港公路以东。
新投放房源
南岸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位于西青区泰宁道与营洁路交口,可登记房源100套,均为一居室房屋。南岸家园目前仅受理资格申请,登记配租时间另行公告。
受理申请时间及项目
自2020年10月21日起,我市开始受理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资格申请,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委住保窗口申请西青区南岸家园和大寺新家园公租房承租资格。
申请条件
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委提出申请。
申请优先摇号家庭
残疾类家庭。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应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有伤残军人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
其他优先摇号家庭。退役军人应提供《天津市定期补助人员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应提供相应的表彰证书;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者应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申请家庭在申请资格时,应按照区住建委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配租标准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不足3人家庭,原则上承租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或二居室单元住房(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可选择承租一居室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配租标准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登记配租、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仅可同时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包括大寺新家园和其他网上登记项目。
登记项目
本次网上登记的项目有西青区大寺新家园佳和康庭、荣庭、贤庭、惠庭、兰庭,以及亲和泽园、润园。登记项目将根据房源配租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登记项目安排可通过“天津住房保障”手机APP查看。
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1日起,启动房源登记配租,此后将分批次进行登记、摇号。原则上每批次登记不超过3个月,前批次登记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开启新批次登记,每批次截止时间以届时登记说明信息为准,首批次登记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来源:天津广播